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

記憶(上)

每次在大學教世界宗教,我都會粗略統計一下同學的信仰分佈。一般來說,大部分同學都自稱無信仰。我一點都不奇怪。靈性上的追求,始於現世欲望的終結。十幾廿歲,心中所想的,一般是追女仔搵工上位儲錢買樓結婚生仔,有條件的買名牌去旅行找美食學跳舞換電話趕時髦等等。這個,是「達爾文階段」,也就是在社會求存的階段。

我身邊的朋友漸漸過了這個階段:事業上到了極限,上有高堂下有妻兒,唔憂柴唔憂米,每天營營役役,但係唔知為乜。大家坐埋,最大的問題不是歐債危機還是雙英爭特首,而是還有什麼東西值得做?說得老套一點:生活究竟有什麼意義?

之所以有這個問題,我覺得一來是社會富裕了,二來是我們長命了。在二十世紀初,人類平均壽命只有四十歲,也就是說,我們現在已是「晚年」。人什麼時候會問有關生命與意義的問題?當他想到死的時候。不少人問我信不信來年是世界未日,我都只會說,世界會不會未日我不知道,但我知道我們遲早會死。當大家來到這個關口,終於發現自己經營了這麼多年的基業與關係,最終只不過是過眼雲煙時,大家便會問:有什麼東西值得做?

一般人會選擇追求虛榮、搞慈善、又或者搞藝術。

我則先會問:你相信人死後還有生命嗎?這個問題,是一切信仰的基礎,也是整個人文學科的基礎。因為如果你相信人死如燈滅,那麼接著要做的,便是享受人生。你絕對可以暴飲暴食、濫交、吸毒、豪賭等等,只要不干預別人享受人生,那想做的,便趕快去做,像「船頭尺」那樣,於死之前一天,用完最後一毫,便最完美。

不過,如果你相信人死後還有一點東西,姑勿論是個叫「靈魂」的東西等著去受審判並上天堂下地獄,還是以「中陰身」去投胎六道又或到涅槃,又可能三魂歸天七魄下地白日飛升奪舍還陽,也許我們就真的以後住在尼羅河或恆河西岸,甚至去了虎豹別墅內的閻王十殿,背後都有一個假設,便是你會保留你的「記憶」。

試想想,如果這個姑且叫「靈魂」的東西,沒有「記憶」的話,那耶穌 (Jesus)、閻王 (Yama,即閻羅王的前身) 或者奧塞利斯 (Osiris,埃及的冥王) 審判些什麼?如果我每次投胎都真的被「洗腦」,沒有一份在「雲端」的記憶拷貝 (像 iCloud 那樣),那如何記錄我的「修行次第」(階段)?誰知道我修到「一還果」還是「不還果」?又怎會有人修得宿世通、成了記得前世的活佛、又或在催眠後懂得說非洲方言?(詳見魏斯博士的《前世今生》)

萬般帶不走,只有「記憶」隨身,「記憶」才是「生命」的本質。在現世累積的一切,都是橋上搭屋,早晚腐朽。追求名利、健康與功德,都只落入「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」,「相」嘛,畢竟是幻覺。只有「記憶」,永遠跟著你,亦其實就是你。

原文連結:http://weekly.jobmarket.com.hk/Repository/JobMarket/2012/05/11/Res/PDF/Pg0088_s_0088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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